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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紫金众创小镇核心启动区块物业销售对象购房资格审查结果的公示(一)

发布时间:2021-03-09 来源:Superadministrator 作者:Superadministrator

编号:20210001

 


 

    为做好紫金众创小镇建设,根据杭州市委专题会议纪要〔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紫金众创小镇核心启动区块物业销售对象必须是:

    1、浙江大学从事科技科研人员;

    2.落户、入住紫金众创小镇以及城西科创大走廊的企业和员工。

    依据《关于紫金众创小镇核心启动区块物业销售对象公示审核实施方案》,浙江大学紫金众创小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紫金众创小镇核心启动区块物业销售对象进行分期分批审核并公示。现将拟购房者陆燕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经对拟购房者陆燕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拟购房人陆燕系浙江大学从事科技科研人员,符合销售对象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21年3月9日起至3月14日止。如对销售对象资格有任何异议,请联系浙江大学紫金众创小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园八路3号浙大森林E1座6楼616室,联系电话:0571-88982889。

 

 

浙江大学紫金众创小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9日